关于调整乙二醇等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依据大商所发〔2025〕79号公告《关于调整乙二醇等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及目前国内外市场形势,我司决定:
自2025年2月26日结算时起,乙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比例降低为11%。
交割月份或临近交割月份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按Max(公司基础保证金,交易所保证金+3%)的标准执行;如遇上述调整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如遇交易所调整上述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我司将做相应调整。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增强风险意识,有效管理账户风险,理性投资,合规交易。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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